档案中心工作总结与明年档案工作计划
局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7年档案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已收悉。中心办公室组织对2017年中心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总结并结合中心重点工作和国家、省、市档案工作发展趋势,对2018年的档案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制定了中心档案工作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档案工作总结
1、我中心根据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中心综合档案管理制度。先后建立修改了档案移交审核责任制、工程档案归档、档案借阅、档案保管、档案鉴定销毁等管理规定,重点修订完善了《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工作。
2、加强综合档案库房软硬件建设,做好“八防”工作。2017年,硬件方面,中心为综合档案室更新了两台智能空调,实现了库房温湿度控制,有利于档案的长期保存。软件方面,中心对档案管理软件进行了升级,实现了电子全文分级检索功能和分类制表等功能。同时,中心还对综合档案库房的布局进行了科学调整,提高了单位面积的使用率。中心档案员按要求每日对档案库房环境及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查记录,认真做好“八防”工作。
3、严格执行档案借阅登记审批制度。中心综合档案室在为中心机关各部室及管理所、上级主管部门、服务对象、相关业务往来部门等提供档案利用便利的同时,严格按照档案借阅管理规定做好登记审批,确保档案利用的安全性、保密性。2017年,中心综合档案室为业务工作提供档案利用52人次,基建工程档案96卷,381件次,文书档案39件次,实物档案9件次,声像档案64件次。此外,中心还为深圳市公共艺术与栖居设计促进会筹办的“光”公共艺术展提供深圳市城市亮化(夜景)发展历史资料12件。
4、按“省特级”档案管理标准组织整理归档了2016年形成的文件、工程材料,其中基建工程档案2241卷,即25174件,文书档案261件,实物档案12件,声像档案4册,即116件。同时,在我中心OA上实现了电子文件归档功能。
二、2018年档案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落实责任,定期检查,杜绝档案毁损、丢失、泄密事件发生。
2、加强基建工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档案项目负责人审核制,从各个环节对基建工程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结合中心重点工作,编制中心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纪念活动等专题汇编,为收集图册资料、编印宣传资料、档案移交、布展等做好准备。
4、贯彻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档案服务利用渠道,推进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原生电子文件归档接收工作,努力实现档案服务电子化目标。
5、加强档案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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