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改革办:
一年来,市供销合作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宁党发〔2016〕3号)要求,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较好的完成了基层组织体系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综合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市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推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方面
(一)发挥市供销合作社职能,加强“两个体系”建设。按照自治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宁党发〔2016〕3号)精神,落实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注册,根据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后承担的任务和发展需要,核定财政供养人员6名,实行定额补助。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能包括: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承担全市基层合作社指导,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开展服务“三农”经营活动及政府委托的其他职能;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强化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通过项目扶持、资本联结、业务指导等方式,引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组织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截至目前,已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7个,综合服务社20个,土地托管面积0.8万亩,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5万亩(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家庭农场10家,发展社区直销店6个,培育龙头流通企业5家,建设冷链保鲜库7个、大型农机农资交易市场1个。成立了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切实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强市供销社机关队伍建设。按照“实体化、市场化”改革方向,促进市供销合作社成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市委、政府研究制定《青铜峡市供销合作社推进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青党办发〔2020〕32号),优化市供销合作社内部机构职能,设立青铜峡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设监事会主任1名。加强党建、财务、业务工作力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财务统计、文秘人员、资产管理、电商物流人员各1人),规范财务管理,充实供销社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力量。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建立新的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积极探索符合供销合作社特点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建立新的劳动用工、分配、保险制度,稳定队伍,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方面
(一)加快基层社提升改造建设步伐。基层供销合作社是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按照“开放供销”的办社理念,通过联合式、嫁接式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建设,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让农民受益。目前已完善提升改造基层社8家,按企业登记注册4家(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个、通过联合式成立基层社3个),新增基层社社员人数1000余人,辖区8镇实现基层社全覆盖。
(二)提升基层社服务功能。根据我市农业发展需要,支持现有发展较好的基层供销社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涉农企业开展全方位合作,跨区域发展,建立产业型、区域型、综合型基层社,逐步形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同时,积极发挥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功能,做好农资农药储备供应、开展测土配方、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市场信息等社会化服务,逐步提升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已建成区域型、综合型基层社4家,庄稼医院8家。
(三)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采取联合合作、基层社创办等形式,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20家,经营业务覆盖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农村电商、信息服务、庄稼医院、农产品购销、小额取款、养老保险金代收等。依托基层社阵地,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邮政电信代办、法律咨询、农家书屋等农村社区公共服务。
三、政策扶持方面
(一)设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100万元,可以股权形式投入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涉农龙头企业,支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改造为农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为农服务体系,开展农资储备供应、农产品市场建设、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土地托管、统防统治、冷链物流、农超对接、农村电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二)税收支持。市供销社及基层供销社享受国家级自治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营困难企业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已累计减免税收2万余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供销合作社比较薄弱。我市的基层供销社在1999年均已改制为民有民营企业,近年来通过联合合作,按照“开放供销”的办社理念,通过联合式、嫁接式等方式逐步恢复建设基层供销社,目前存在基础设施老化、为农服务功能弱化、缺乏创新创业精神。
(二)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发展滞后,专业合作社、基层社、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仓储配送等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农产品销售带动能力不强,区域布局不尽合理。
(三)市供销社机关人员队伍老化。市供销社机关人员较少且年龄偏大,理事会班子不健全,联社机关有机构无编制,导致拟招聘人员工作进展缓慢。
(四)供销社发展基金尚未落实到位。
四、2021年改革工作思路
(一)按照“五个供销”办社理念,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紧紧围绕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区域经济布局,以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抓手,打造适应现代农业、适应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的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新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个,综合服务社8个,土地托管面积1万亩,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6万亩(次)。推进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通过电商公司平台开展大米、水果、蔬菜、葡萄酒、八宝茶等在线销售,实现全程在线支付、农产品追溯等信息化管理,智能分拣、配送服务全流程管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新建村级电商服务站10家,实现线上销售额2000万元。
(二)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积极争取自治区供销社“项目资金”和市政府供销社发展基金投入,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建设,扩大基层社覆盖面,提升建设基层供销社2家,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让农民受益。
(三)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配送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购销、加工、储运、配送、保鲜、信息调控能力,构建新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网络,培育品牌产品,拓宽农产流通渠道。
(四)落实市供销社机关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市供销合作社推进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供销社机关人员招聘工作。
(五)落实供销社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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