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清朝八旗制度的壮大
清朝八旗制度的壮大
随着后金的发展壮大,蒙古部族和大量汉人纷纷归附。为加强管理,皇太极于1633年正式另编汉军为一旗,后经过数次增扩,到1642年,终于编成八旗汉军。
1634年,皇太极还把在他统治下的蒙古民族改编成了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蒙古和八旗满洲的建制类同,共同构成清代八旗制度的整体。
实际上,八旗中的民族构成非常丰富,除满族外,还兼容了蒙古、朝鲜、锡伯、赫哲、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其他民族。据记载,康熙年间,镶黄旗满洲都统第四参领的第十七佐领,是由先后来归的俄罗斯人编成的。
在满族的发展过程中,不仅有满族的汉化,同时也有大量蒙古族、汉族等其他民族的满族化,有研究表明,在清初时期民族融合的现象已经十分明显,老北京有一句谚语叫做“不分满汉、但问民旗”说的就是此事。各旗委任都统时,一般不考虑担任都统时人的旗籍,满族可以担任蒙古、汉军八旗都统,汉军、蒙古八旗出身者也可以担任满洲八旗的都统。到光绪朝以后,开始任用不在旗的汉族人士做都统,冯国璋、段祺瑞、王士珍等北洋出身的将领都做过八旗都统。
入关后,清朝政府为了保证兵源,在政治经济上给予八旗人丁的优待,其中包括圈拨旗地,免除赋役,发给官兵粮饷。但从此北京和驻防关内各地的八旗人丁被束缚在一个狭窄的圈子里。由于旗人长期
脱离生产,原有的淳朴勇武风气逐渐丧失,而生活上安于游惰的风气却蔓延开来。
清政府虽提出“扭转风气”、“筹划生计”,但完全属于治标不治本,加上人口大量增加,导致很多旗丁的生活每况愈下。清朝中期以后,财政状况日益恶化,从咸丰、同治年间起,北京旗兵的饷银和禄米分发中已经出现了减成发放的现象,到光绪年间只按照七成发放。到1906年还设立了八旗工厂,想“使八旗子弟,人人皆能各执一业,以为谋生自立之基”,但已经积重难返,于事无补。
辛亥革命后,八旗制度与清王朝一起退出了历史舞台。
第二篇:清朝军事制度
清朝军事制度
八旗与绿营
入关以前的八旗军
八旗军和绿营兵是清朝的正规军队。以八旗军为主,辅以绿营兵的军事制度,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占有特殊地位,直接影响到清朝的盛衰兴亡,素为人们注意。
八旗军建立于入关以前。清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以遗甲十三副、女真三十丁起兵以后,在统一女真各部过程中,逐渐确立了八旗制度。明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设立四个固山(汉语译固山为旗),各固山的旗帜分别用黄、白、红、蓝四色,每三百丁为一牛录,置一牛录额真管辖。万历四十三年因归附日众,遂以原设四旗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旗,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将原来旗帜周围镶上一道边子,黄、白、蓝三色旗镶红边,红色旗帜镶白边,合为八旗。每三百丁编一牛录,置一牛录额真,五牛录为一甲喇,设一甲喇额真,五甲喇为一旗,设固山额真一员和两员梅勒额真,后因人丁增加,一甲喇辖有十几个牛录,牛录亦改称佐领,甲喇为参领,官名亦相应改变,固山额真称都统,梅勒额真为梅勒章京或副都统,甲喇额真称参领,牛录额真为佐领。满洲(当时称女真)蒙汉数十万人分别编入八旗各牛录。后清太宗皇太极增编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原来的八旗称满洲八旗,合共为二十四旗,但习惯上仍称为八旗。
入关之前,八旗壮丁是兵民合一,“凡隶于旗者,皆可以为兵”①。他们平时耕猎牧放,战时则披甲从征。兵与丁的比例时有变化。天命三年(1618)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伐明时,每牛录有六十甲,即五丁抽一为兵。天命六年十月是三丁抽一,每牛录有兵一百名,十一月每牛录又增甲五个,变成了二丁抽一,此后仍恢复旧制,大体上是三丁抽一。皇太极执政后期,每牛录改为二百丁。汉军八旗征兵的比例要小一些,一般是五丁抽一。
努尔哈赤、皇太极根据八旗制度,从八旗壮丁中佥集了一支拥有从五六万至十一二万名兵士的八旗军队。这支军队分由固山额真、梅勒额真、甲喇额真、牛录额真管辖。
各额真平时辖束八旗人丁,征赋佥役,战时率领佥为兵丁的旗人南征北伐,拥有很大权力,尤其是固山额真,更是官高位尊,权势赫赫。八旗固山额真多系开国元勋和宗室国戚。天命年间(1616—1626),先后担任固山额真的有十六位,其中,济尔哈朗、汤古岱、阿巴泰是英明汗努尔哈赤之子侄,阿敦、铎弼是汗之族弟,扈尔汉是汗视如亲生之养子,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四大贝勒并坐共尊。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安费扬古是著名的理政听讼之“五大臣”,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扬古利又是汗之女婿、孙女婿和妹夫。阿布泰之姐是汗之爱妻阿巴亥大福晋,他还娶了和硕公主。其余穆哈连、博尔晋、苏巴海、巴笃理四人,皆多次征战,军功卓著。皇太极执政时期,情形与此类似。
① 《清文献通考》卷179。
固山额真,尤其是满洲八旗固山额真,是金国——大清国的军国重臣,权势与地位远逾于六部承政和内三院大学士。以军事而言,他们在三个方面享有很大权力。
第一,议处用兵事宜,重大战争,汗常命诸贝勒与八固山额真商议。天聪三年(1629)十月,皇太极率军征明时,大贝勒代善、三贝勒莽古尔泰议定,要求班师,岳托等贝勒赞同汗进取之议,遂“令八固山额真诣两贝勒所定议”,二位贝勒始放弃己议,大军继续前行①。第二,出师行围,各率本旗官兵,守汛征战。天聪五年攻打明大凌河时,汗谕八旗固山额真冷格里、达尔汉、色勒、篇古、喀克笃礼、伊尔登、叶臣、和硕图等,分率本旗兵围城之一面或半面。
第三,辖领本旗官兵。举凡佥丁从征,督责兵士整备军装战马,申严军纪,察验披甲强弱,奏报兵弁征战功过,等等,皆由固山额真督责部下办理。当然,固山额真虽拥有很大权力,但他毕竟不是本旗军队之主子,不是本旗兵士的最高统帅,而只是总管本旗一切事务的最高官将,真正的一旗之主,一旗军队的最高统帅,乃是该旗之旗主贝勒及金国汗。努尔哈
赤之子侄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阿济格、多铎等,经汗封授,分别拥有正红、镶红、镶蓝、正蓝、正白、正黄、镶黄旗,是该旗之主,固山额真等官将皆系本旗旗主之臣,双方有着君臣隶属关系,各旗兵士亦系该旗旗主贝勒之兵士。用兵征战大权,仍归汗及旗主贝勒掌握。
入关之前,与明朝军队将官有俸、士卒有饷不同,八旗将士没有俸银饷银。皇太极曾就此事下谕说道:“我国家地土未广,民力维艰,若从明国之例,按官给俸,则势有不能”,然而“蒙天眷佑,所获财物,原照官职功次,加以赏赉,所获地土,亦照官职功次,给以壮丁。先前满汉一等功臣,占丁百名,其余官将,俱照官职功次依次给与”①。
八旗将士的合法经济收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为领取赏赐。金国汗经常以征明所得人畜财帛赐与官兵。天命六年三月打下辽阳后,汗谕赐总兵官(相当于固山额真)银 ……此处隐藏7472个字……公布、录取时间也一样。所以考试占,多为吉凶卦,即不必考虑应期。
清代通过乡试成为举人后,便有了当官的资格,所以乡试会试以官爻为用神,而秀才们的各类考试以父爻为用神。现在的大学生至少名义上是国家干部,高考亦以官爻为用神,考初中、高中皆以父爻为用神。而研究生有一定的补贴,以官爻为用,兼看财爻。
四、最后,再看一下朱先生所解的第十九卦例。
1、举人、进士,虽有了当官的资格,和现在的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一样,仅具学位上的意义,至于能不能当官,当多大的官是两码事。
2 、此卦官爻为用神,日建作官星生世,是此卦的要点。
3、辰月己巳日,占会试。据此我们可以断定此卦是会试考后,成绩未公布前占的一卦,作为吉凶卦,应验的只是考上考不上。因接着就是殿试,不会等太久。
朱辰彬答复:
可以肯定的是,童试、岁试、科试、乡试等均属于资格性质考试,并不与官位授予直接挂钩,并不是靠上了就一定能当官,应以父母爻为用神考取了就可以直接授予官职的,才以官鬼爻为用神是否殿试录取者,即进士者,都要授予官职呢?若是,考殿试应以官鬼爻为用神。
网友答复:
官鬼既有官职之意,也有名声,名望之意,所以参加科举考试也称考功名。在古代,乡试中举是很荣耀的一件事。况成为举人后,便有了当官的资格。用神以官爻为妥。其实这一点,看《增》书卦例就可知。
这和现在的高考相似,高考便用官爻。歌手参加大奖赛类,想亦应以官爻为用,因能一举成名。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增删卜易》中的考试占 2
第四篇:清朝科举制度
清朝科举制度
清朝科举制度
清朝科举制度仿照明朝制度,分童子试和正式考试。通过童子试取得生员资格才能参加正式考试。乡试、会试实行回避制度,试官子弟、亲戚不能参加当次的考试。 童子试(县试、府试、院试)
县试:在每年二月举行,由知县主持。考生考前要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和三代履历。倡优、皂隶的子孙与居丧守孝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由五人联保,再另有本县一名有正式考试资格的人作保人。县试考四场或五场。前两场考八股文与试帖诗,默写《圣谕广训》。第三场考诗赋,第四场、第五场考对四书五经的解释。县试录取后即可参加府试。事实上,考生在第一场被录取后即可获得参加府试的资格。
府试:在管辖本县的府进行,由知府主持。时间大多在四月。参加府试,报名、保结及考试的场次、内容同县试差不多,只是有正式考试资格的保人要多一名。府试通过后是院试。
院试: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长官称学政,学台或宗师。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童生通过岁试,就算“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方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科”。
正式考试(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每三年一次,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其正副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乡试有正式的考场,叫做贡院。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所。考生必须于前一天进场、第三天交卷出场。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又称“桂
榜”。乡试考生录取后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在清朝,除了按正常制举行的乡试外,每逢遇到皇帝万寿(生日)、登基等庆典时,还额外有加科乡试,叫做恩科。
会试:每三年一次,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会试由礼部主办,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会试又称“礼闱”,“春闱”。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会试的主考官,明朝多以翰林官及内阁大学士担任充当,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
殿试:新录取的贡士进行殿试,殿试在四月份举行,由皇帝主持,考策问。策问是以政事、经义等设问,内阁拟题,皇帝选定。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名;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考中者都泛称为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
第五篇:隋唐时期与清朝科举制度的不同
隋唐时期与清朝科举制度的不同
唐代考生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学校出身的曰“生徒”;二是通过州县地方 选 拔考试而选送的“乡贡”;三是皇帝亲自选中的考生"制举"。实际上考生的主要来源只有二个,即生徒和乡贡。
关于报考的手续问题。
唐代的科举考试分两级进行,即地方州县及中央官学的预试和尚书省的省试。唐代科举考试的程序是:乡试(州、县的地方考试)--省试(尚书省的礼部考试) --吏部复试。
2.考试科目及内容
其中常设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这些科又称常科。
3.考试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虽多,但方法却只有五种,即口试、帖经、墨义、策论、诗赋。
由于八股取士,考场舞弊等多种因素交织融合在一起,使明清之际的科举考试弊窦丛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批评,直至清末,废科举,兴学堂已成大势所趋。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家们对 科举,尤其是八股取士的批评是切中时弊的。顾炎武曾抨击道:
八股取士“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于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 致使“ 寇贼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侮得而胜之。”为此,可以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败坏人才 ,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八股取士不仅败坏人才,而且败坏了学术,造成举业盛而学术衰的可悲下场。科举考试命题只限于四书五经,甚或仅限于《四书》,且只能代圣贤立言,八股取士的程式又极为固定,不能有所变通,这样固定的内容和死板的形式极易被揣摹、效仿,所以迎合考生的心理,适应 八股取士之需要,许多人开始押题做答案,考生便花钱买答案,只要背诵答案就可以应付考 试,而对经书原文,对研究学术莫不关心,这是典型的应试教育,它降低了对儒学的研究水 平,淡化了学术空气。
另外,科举考试对学校教育的负面影响也愈演愈烈,使学校教育完全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 或附庸。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准备科举,科举考试的内容,就是学校传授考核学生的内容;科 举考试的方法也成为学校中考核学生的主要方法,科举完全成为学校的指挥棒,学校完全成 为应试教育的机构,无法培养出利济苍生、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再加上科举舞弊现象的屡禁不绝和愈演愈烈,科举制已随封建政权的末落而走到了穷途末路 。1901年,张之洞、刘坤一等提出递减取士名额,1903年,张百熙也建议从下届丙午科起,每科递减中额三分之一,暂行试办。”1905年,清廷被迫宣布“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 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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