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21年党员培训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文件精神和全国、省、市三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着力锻造本领高强、能打胜仗、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下发2021年全县党员教育工作要点的工作提示》工作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全县公安系统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研讨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提升全县公安系统党员的政治素养和打击犯罪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党员发展对象,党组织关系在系统内的所有党员。
三、培训主体
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着眼于提高新党员的党性意识、政治素养,端正入党动机,对全系统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2.全体党员集中轮训。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突出素质提升,能力建设,改进培训方式,创新培训内容,由局党委组织实施,对全系统党员进行集中轮训,确保培训对象全覆盖。党员集中轮训于11月底前分期完成,培训时间每期原则上不少于32学时。
四、培训内容
1.结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必修课,学习时长不低于培训时间的1/3。
2.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加强对党支部基本职责和工作方法,党支部生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式的培训。
4.学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相关规定。
5.开展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
五、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开展“四大课堂”。一是党课课堂。广泛开展“班子成员上党课”、“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基层党代表上党课”等活动,让广大党员受到教育、提升素质、增强本领。二是网络教育课堂。充分利用网络、手机平台教学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三是政治学习课堂。利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结合时事政治,在党员中开展专题学习。四是业务学习课堂。在党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专题学习。
3.党员自学。党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向党员提供指导性读书目录,支部书记组织学习、交流研讨,采取读书笔记检查、阶段汇报等形式检验学习效果。
六、有关要求
1.压实工作职责。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推动全县公安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在局党委安排集中轮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
2.强化监督指导。各党(总)支部要积极推行党员培训登记、考核和反馈制度,将每个党员的参训情况作为民主评议以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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