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西安科技大市场加盟协议书
西安科技大市场加盟协议书
甲方: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
乙方:
为推进西安科技大市场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加盟西安科技大市场,成为西安科技大市场加盟会员,并将其拥有的可共享科技资源通过西安科技大市场进行共享服务。
第二条乙方加入西安科技大市场后,其所拥有的各类可共享资源的权属关系不变,其产权、使用、收益分配、处置等管理,按现行法规和乙方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乙方作为加盟会员,成为西安科技大市场的服务机构,应在甲方的指导下通过西安科技大市场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技术交易、仪器共享、人才创业、企业融资、知识产权和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甲方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向社会宣传推广乙方的资源与服务,并注重保护乙方的相关权益。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信息的真实性及可公开性,并负责信息更新维护,保证信息时效性。
第四条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乙方应将服务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对服务申请做出回应,并将服务结果在大市场备案。
第五条乙方可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应予以公示。
第六条乙方可享受科技大市场相关配套优惠政策。
第七条乙方服务过程中若存在欺诈、侵权、泄密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八条加盟协议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约;乙方若中途退出加盟,需书面提出退出申请,并报送甲方。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篇:婚庆公司加盟合作协议书
加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广东省云浮市内经营xxx婚庆公司。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前60个工作日,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乙方加盟经营范围
1、婚庆现场布置
2、婚庆方案设计
3、婚庆活动策划
4、婚庆道具租借
5、婚车设计布置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以特许经营方式授予乙方其商号、品牌、文字、图案标识的使用权。
2、甲方为乙方提供8000元以下的婚礼定单的技术建议。
3、甲方为乙方设计8000元以上的婚礼定单前期效果图。
4、甲方每季度与乙方共同进行1~2次店内及橱窗布置。
5、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性问题,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6、甲方为乙方提供婚庆方案指导及监督工作。
7、甲方在职责范围内努力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积极为乙方顺利经营创造条件。甲方同意提供乙方经营所需的经营理念及各种辅导,但其中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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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技术、知识产权等,乙方必须保密,不得提供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参照,否则将按违约处理。
8、甲方如牵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问题,由甲方独自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9、甲方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监督乙方在约定的经营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婚庆相关业务;监督乙方按加盟规范操作业务。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甲方不予退还品牌保证金,并收回加盟合作协议书,同时宣告作废。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xxx”品牌仅供协议签定人个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
2、乙方在加盟经营范围内的收费价格不得随意调动,在与甲方约定的价格范围内可适当给予客人折扣,但降幅不得低于80% 。
3、协议规定的合作期限内,乙方须以20平方米以上的铺面形式经营婚庆公司。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5、乙方须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6、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终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7、乙方须维护甲方利益,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作任何决定或签署任何条约,如的确需要,必须经甲方同意批准或授权。
8、乙方如牵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协议期满或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拆除所有带有“xxx”标识的商号、店招、商标、服务标志的一切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停止“xxx”品牌经营,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若乙方未在规定限期内拆除,视为违约及对甲方的侵权行为,乙方独自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
10、乙方享有在媒体以及网络进行广告宣传的权利,但其对外发布的信息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再行发布。
11、乙方享有其加盟店的所有权,甲方只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
12、乙方享有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内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独自负责,不列入甲
方结算范围。根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
13、乙方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调整经营活动,但在其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
第六条: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不得随意更改、终止或违约;
2、甲乙双方须保证其收费价格透明,不存在虚报、伪报价格行为;
3、甲乙双方应统一公司内部管理,制定相关规定,统一规范经营行为。
4、对于合作经营范围内的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及相关所需道具物品在不影响任何一方利益的前提条件下,甲乙双方应实现资源共享。
4、乙方每月3号前需将前一个月经营情况、定单量等营业进展、当地市场信息及广告宣传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经营情况作出必要配合,甲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销售策划及市场信息应及时通知乙方。
5、甲、乙任何一方若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或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双方协商协 ……此处隐藏2757个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需备齐正常运营所需各项资料:如房屋租赁契约、房产证证明复印件、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全市)一份。
3、乙方不得转让、转借、出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如有违反,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4、乙方以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展开业务,主要业务形式为新楼盘电话销售,小区设点,展会等;
5、乙方必须遵守法律,合法经营,注重甲方形象及声誉。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以下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乙方中途自动放弃经营;
(2)乙方未经总部许可,私自将分公司转让第三方经营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吊销执照或强行关闭的;
(4)乙方采取不正当竞争的影响甲方及其他加盟方经营的,甲方将根据情节作出是否终止协议;
(5)乙方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的。
(6)乙方及其雇用人员除了正常经营管理需要外,应遵守总部制定的保密制度,不得私自将甲方或其站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究责任并索赔损失。
五、甲乙双方合作经营项目
1、双方有一方无法单独完成或者双方基于客户资源等原因进行的合作经营项目,利润按5:5分成合作,共同施工与管理共同承担盈亏。
2、为能够很好的将合作经营项目与乙方单独经营项目进行区分,双方在开展进行具体项目合作时应该以必要的书面形式将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
3、合作结算方式:(如:甲方向乙方转交工程或乙方向甲方转交工程)一方签定合同收取相关款项后三日内按照约定比例向合作方支付。
六、协议期限及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无法正常经营而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将业主、客户的业务向甲方交割且得到甲方确认,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或变更手续,甲方须在上述过户或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信誉保证金退还乙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场所甲方有优先受让权。
3、协议到期解除协议时甲方归还乙方所付费信誉保证金;需续约的则另外签订续约协议,信誉保证金暂时不予退还,直到再次加盟结束并完全交割清楚甲方退还乙方信誉保证金。(甲方退保证金时间,是在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之后五年退还。注:因公司承诺客户水电保修五年)
七、合同(工程合同和预算)由甲方统一制订范本,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统一合同范本。否则,甲方则对乙经营场所负责人进行处罚,严重者,取消其加盟营业资格,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八、乙方须与甲方公司所有分公司、直营店、加盟店工作人员团结合作,为武汉地王装饰公司树立良好形象而努力。
九、关于公司工程部的管理规定:
(1)甲方在总部设立工程部并配备相应的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乙方可按照甲方工程施工分包费用规定选择甲方现有施工人员对其所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及工程款结算;
(2)如乙方将其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承包人,该承包人应具备合法资质,并在甲方工程部备案以便甲方统一管理,其工程分包结算由乙方与该承包人自行约定。;
(3)甲方项目经理和乙方引入项目经理均按照甲方关于项目经理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的规定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4)客户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如原因在于施工质量,则相关责任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承担;如原因在于设计方面,则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大面积流行性疾病、法律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退还乙方已交纳的信誉保证金。
十一、情势变更条款: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合同已无意义,一方可根据法律上成立的情势变更事由,提出对合同进行修正或者解除。
十二、相关事项
1、甲乙双方互相不负责任何一方单独针对第三方债务、承诺、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将不保证、不负责对方本协议外的义务、债务或开支等。
2、在本协议正常执行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互相不为对方的经营结果负责。
3、乙方在经营和财务上接受甲方总部统一管理的,甲方应该事先制定好有关经营以及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与本协议效力相同,双方遵照执行。(选择本条款则打√,不选择则打×)
4、乙方选择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需要按照下一条款之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选择本条款则打√,不选择则打×)()
5、鉴于乙方是以甲方分公司的形式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在法律上甲方可能因为乙方的如下行为而承担责任:
(1)乙方因为独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纠纷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所雇佣员工而产生的支付工资福利等费用;
(3)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在外赊购材料款;
(4)乙方以分公司名义租赁办公场所、设备等而产生的费用;
(5)乙方雇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为意外而产生的医疗、劳保费用;
(6)乙方在经营加盟分公司期间所产生的或者在法律上应该承担的其他任何费用及责任;
(7)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的,经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最终的责任由施工人员所工作的工程承接方承担。
如甲方因乙方原因而对外承担的责任,甲方可以依据以下担保条款向担保人追偿损失:(如有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丙方应该在签订本协议后7日内办理,选择下面条款打√,不选择则打×,空白处划/)。
(1)乙方同意以本人名义进行担保;()
(2)乙方同意以位于房产进行担保;()
(3)乙方同意以车辆进行担保;()
(4)乙方同意以其他财产进行担保;
(5)丙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担保。()
十三、乙方在出现纠纷时应该独立解决并以分公司和自有资产承担责任,如出现诉讼、仲裁情况,乙方可要求甲方以公司名义出面解决,但乙方应该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认同后得以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甲乙双方履行协议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本协议未涉诉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六、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效力相同,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总部)签章:乙方(加盟方)签章: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丙方(担保方)签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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