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部门自查报告
安全部门自查报告
通过此次一季度考核,使本部门深刻认识了公司对安全管理各方面的底线控制与相关要求,同时在此次考核中也相应的发现了项目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在项目部绿色文明安全管理方面的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固体废弃物管理、噪声污染控制、及项目部消防保卫管理等方面的差距。
今后项目安全部将认真加强学习,同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力度,查找不足、分析原因、重在落实。以此保证公司、项目在安全生产、绿色文明施工方面的目标实现。
2014年5月8日
第二篇:作风整顿部门自查报告
龙潭镇劳动保障所作风建设整顿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镇党委、政府、纪委的统一安排布置,我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在听取理论课的基础上,自觉对照省《决定》、“十要十戒”要求和《全镇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从干部个人思想上、作风上和部门工作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上认真进行了自查,针对问题,确定了整改措施。现在,将自查存在的现象归纳如下:
1、个别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自由散漫,无时间观念,以自己为中心,不服从统一安排。
2、个别干部有时责任心不强,对待工作任务马虎了事。
3、对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了基层,但有时好人主义现象发生,贯彻政策不到底。让少数投机人员钻政策的空子。
4、部门创新工作不突出,干部理念守旧,不能把政策最大限度地用活用足。
针对上述情况,特制订以下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增强干部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做到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业务精通、胸有成竹,要求干部以饱满的热情,严谨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抓工作落实。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违规办事,不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正确评估风险岗位,在办事薄弱环节注意防范,确保不出事、不出错。为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性,使最广大人民的权益得到维护,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待遇申请人员的资料资格审查工作,防止重领、异地重报现象,要准确、及时做好丧失养老金领取条件人员的注销申报,防止冒领、多领现象发生;在促进就业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过程中,耐心细致规范操作,让就业困难群体真正享受到国家的“阳光雨露”;在扶持创业发放小额贷款过程中,严格把关,实地考察,确保国家资金放贷安全、有效。
4、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 紧密联系群众。在日常的服务中,要多一份热情,少一分冷漠;多一点责任,少一点渎职;多一些实际,少一些功利,设身处地地为群众办些实事好事,力争在为民服务中“更上一层楼”。
龙潭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二〇一四年四月
第三篇:2014年基层满意部门自查报告
林业局基层满意部门创建自查报告
(民丰县林业局2014年11月29日)
2014年,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人民政府号召,大力开展基层满意部门创建活动。将争创“基层满意部门”与“科学发展观”、“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开展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牧果富民”发展战略,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之力努力开展为乡镇服务、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活动。同时还将单位文明建设、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体系,确保了“基层满意部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地开展。
一、基本情况
林业局党支部隶属县机关工委,下辖林业技术推广站、胡杨林管理站、林业派出所、有害生物防疫站、林业苗圃场5个站所,共有干部职工130人,其中党员22人。近年来,我局领导班子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强素质,建机制,重服务,树形象,全面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团结一致,形成了一个坚强团结的战斗集体。
我局系县农口单位,担负着全县林业生产与发展的重任,且与乡镇及广大群众直接接触。为此我们经常利用各
种形式,教育干部职工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勤奋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4年以来,我局连续三年获得地区林业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度获得县项目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度被地区工会表彰为“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014年7月被县评为优秀党支部,2014年度被自治区林业厅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先进集体。
二、创建满意部门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局机关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年初以来,我局不断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形式,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年内开展了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自治区七届九次扩大会议、地委县委扩大会议精神等各项学习,同时配合以思想政治工作,有力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激发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了抓好林业工作大有可为的思想,塑造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以高质量的服务活动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为创建活动提供了可靠保障。我局一直注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做到“创新工作制度—规范运作程序—提高履职水平—树立服务意识”。通过完善和认真执行制度,使各项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到了有人管事、有章
理事、有人干事。
三是结合工作职责,扎实抓好林业服务活动。我局作为全县林业工作主管部门,工作的扎实与否关系林业经济发展的快慢,因此从年初到年末,单位一直把创建学习型、服务型部门作为重点工作。一是结合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积极搞好协调服务;二是结合果树管理工作,着力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三是结合林业阶段性工作特点,有效进行督导服务;四是针对乡镇林业现状及群众需求,扎实推进跟踪服务;五是结合项目工程建设,全力做好保障性服务。我局通过各项服务基层及群众工作的开展,在强化服务宗旨的同时,使局机关作风建设得到改进,工作水平得到提升,更重要的是让乡镇群众得到了实惠。
四是逐级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年初按照地区和县林业总体目标,我局结合乡镇林业实际,对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合理分配。在工作落实管理上,我局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在工作标准上,我局积极开展指导检查;在技术服务上,我局积极开展督导服务;一年来我局班子团结、干部尽职、各项服务到位,保证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植树造林全年计划3376 ……此处隐藏2915个字……完全的自律不可能是永远有效的,必须靠制度进行约束。
(三)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干部职工反映真实情况的渠道不畅。目前仍然缺少一种能让群众畅所欲言的情况反映机制,信息失真、信息滞后、信息匮乏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另外,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以及一些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打击了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的积极性。二是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畅。虽然当前在开辟民主监督渠道上作了大量工作,但民主监督渠道还是显得不够充足,即使已有的渠道,如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也由于评议方法、评议机制不健全以及评议结果没有很好地与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挂钩,自查报告民主监督渠道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在舆论监督上,同样缺乏专项法律保障,使得监督主体的职能和权利未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监督制度不全
一是在制度内容安排上,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合理分配上缺乏具体规定。二是有的制度规定得比较原则,过于简单,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有的制度只管眼前,不管长远,缺乏预见性和前瞻性。三是在制度执行落实上,有的制度执行起来弹性比较大,刚性不够;有的制度执行得不力,“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抓落实、动真格不够。
二、完善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增强监督意识,形成监督的良好环境
首先需要增强个人的监督意识。要在营造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保障监督权利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监督意识,调动党员开展监督的积极性。要营造主动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其次,要拓宽党内民主,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充分了解党内事务,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批评权和建议权等,对党内事务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健全党内党员议事、倡议、批评、检举、控告的具体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对党员提出的重大意见和建议,要实行跟踪督办,进行反馈,或其他形式公布督办结果。要普遍建立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认真坚持党内生活的“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为党员实施监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二)突出监督重点部位和领域,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切实树立“一把手”的监督意识,是实施党内监督的重点,也是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的关键。二是突出重点部位和领域。虽然目前腐败现象已经渗透到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突出强化对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管理部门,实行无缝监管的运作模式。加强岗位内部的制约机制建设,制定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互相制衡的权力格局。三是突出重点事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事项,如基建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大额度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设立专门监督机构,抓住关键环节,明确监督内容,确保对重点事项的有效监督。
(三)健全监督制度,构建监督的长效机制
1、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通过有效实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最大限度地防止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错误偏差。
2、健全集体议事制度。严格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3、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的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的工作安排、职务变动、个人财产和收入、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情况等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地方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定期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进行审核,对隐瞒不报的,除严肃批评外,还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4、完善述职述廉制度。规范述职述廉的内容,每年根据上级、同级纪委廉洁自律的要求,结合群众反映的疑点问题、关心的焦点问题,确定具体的述职述廉内容。以请纳税人或有关方面的代表对地税干部现场提问、质询的方法,要求地税干部现场答题、加强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运用,扩大评廉结果的反馈范围,保证群众的知情权,促进述职述廉监督作用的发挥。
5、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凡是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都最大限度地向党员和干部公开,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四)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1、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地税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其他部门的监督职能,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的良好势头。
2、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在继续充分发挥特邀民主监督员作用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廉政预警机制,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发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中心和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廉政预情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腐败问题。
3、发挥其他监督主体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新闻舆论、审计、财经等部门对地税干部的监督,实现内外监督结合,多渠道、多方位了解掌握地税干部的现实表现,使广大地税干部始终处于多层次、多角度、网络型的内外监督之中,形成立体化监督的态势。
(五)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的内在权威
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完善现行的反腐败领导体制,探索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系统上级管理的体制,不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制约,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相对独立地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抓紧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的制度,明确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时限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发挥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接触多、信息灵的优势,取得监督效能的最大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则要从干部任免、人员编制、业务培训、工作考核考评、经费管理等各方面,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领导。
(六)建立和完善廉政激励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廉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本地区、本部门党风政风状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检查、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地税干部的廉政情况。定期开展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对在廉政勤政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提拔使用力度,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探索建立廉政勤政奖励基金,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定,解决制度缺位问题。探索建立廉政勤政奖励基金,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在物质上给予一定奖励,并把建立和完善廉政激励机制作为体系防腐的重点机制之一予以明确规定。推行《公务员指导手册》,对地税公务员从奖惩、津贴、休假、保密到退休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此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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