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名著读后感3000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名著读后感3000。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楼梦读后感 :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红楼梦读后感 :反弹琵琶晴雯篇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 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 ……此处隐藏19039个字……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将地大物博的中国向欧洲人作出报道的著作,它记录了中亚,西亚,东南亚等地区的许多国家的情况,而其重点部分则是关于中国的叙述,以大量的篇章,热情洋溢的语言,记述了中国无穷无尽的财富,巨大的商业城市,极好的交通设施,以及华丽的宫殿建筑。这些叙述在中古时代的地理学史,亚洲历史,中西交通史和中意关系史诸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我的大学》本书是高尔基引著名的自传体第三部曲,也是高尔基《人生三部曲》之一。其余两部为《童年》、《在人间》。作者描写了他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教程中,我们可以看出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小市民习气的深恶痛绝,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在生活底层与劳苦大众的直接接触,深入社会,接受革命者思想影响和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养料是他得以成长,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的重要条件。
《野性的呼唤引》(the call of the wild)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 twist),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绿野仙踪》又名《oz国经典童话》,是美国作家弗兰克·鲍姆创作的奇幻冒险童话故事集,共十四本,有“美国的《西游记》”之称。
第五篇:中外名著鉴赏论文之《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世界名著,为英国作家笛福所写,内容讲述了有个特别喜欢航海和冒险的英国人名叫鲁滨逊,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他却当上了一名水手,过着惊险而充满挑战性的生活。他依靠毅力、勇气、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28年的荒岛生活。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有感触,它告诉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而要靠勇气、毅力和智慧去克服苦难,否则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鲁滨逊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整整28年,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的艰苦。我想如果让我在这个荒岛上生活,恐怕一个小时,我也难以熬过去,何况他还在荒岛上凭借着自己的双手制作了各种生活用具。与他相比,我感觉自己非常懦弱,生活中总为一些小困难烦恼,真是不应该。想到这里,我就决定要以鲁滨逊为榜样,要学习他的坚强和勇敢,困难面前勇往直前,不低头退缩。当然我不是要像他那样在荒岛上生活,而是要在生活中向他学习。遇到困难时要学会坚强,依勇气、毅力和智慧去克服,遇到突发事件要镇定,从容自如地解决问题。
在鲁滨逊的身上除了坚强,我还看到了一种难能可贵的乐观主义精神。初到荒岛,鲁滨逊因为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费很大的劳力和很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
十二天。刚开始,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后又重新开始,坚持不懈。辛勤的劳动终于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陶器用,有面包吃……这一切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看到这里,我不禁扪心自问,过去我做事情总是急于求成而且一旦不成功,就会灰心丧气,放弃不做了,这样又怎能真正的获得成功呢?看了鲁滨逊的事迹,我充分认识到,失败乃成功之母,做事情要有不怕失败的勇气,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和希望,即使失败了也应该像鲁滨逊那样,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再重新开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品尝到成功的胜利果实。
鲁滨逊28年的孤岛生活并没有阻止他的继续冒险,这种勇于进取的冒险精神,表现了当时新兴的资产阶级不满足于现状,开拓世界、占有世界的欲望。故事中关于鲁滨逊在荒岛上经历的描写是全书的精华,作者把鲁滨逊描绘成一个充满劳动热情的人,他凭借着自己辛勤的劳动与大自然作斗争,表现出惊人的毅力。书中写到鲁滨逊一到荒岛,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绝望情绪后,立即投入到了征服大自然的斗争中,他从搁浅的破船上取走了几乎所有可以取走的东西,并靠着自己的双手,靠着智慧,利用船上留下的简单工具,克服无数困难,为自己的生存创造了条件。他又挖凿山洞,修筑栅栏,驯养山羊,种植谷物,制造独木舟,焙制陶器,加工面粉,烘烤面包等,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最后他竟然有了自己的种植园、牧场、两处住所、许多家具,甚至还建立了一个包括狗、猫、羊、鹦鹉在内的热闹家庭。他每做一件事都要花费很大的劳力和很长的时间,但他从不气馁,失败了再干。他用近半年的时间造了一艘能承载24人的独木舟,但要把它放进海里却需要花12年的工夫挖条小河,他只好放弃这条船,又用了一年时间另造了一只。这种征服自然的无限勇气和坚忍不拔的实干精神,使鲁滨逊的形象具有了巨大的艺术魅力。作者借此歌颂了资产阶级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冒险进取精神,展现了个人聪明才智和顽
强毅力的巨大力量。
书中的鲁滨逊是个劳动者同时又是资产者和殖民者,因此具有剥削掠夺的本性。他几次出海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到非洲贩卖奴隶。他用火枪和《圣经》慑服土人,使“星期五”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忠实奴仆。火枪和《圣经》就是欧洲殖民主义者对殖民地人民所惯用的双重武器。而鲁滨逊顽强不息地与自然作斗争,既是为了生存,也是为了占有财富和土地。在岛上还没有其他人出现的时候,鲁滨逊就踌躇满志地说:“这里的一切都是我的。”如果有可能,他还想传给他的子孙。当岛上有了“星期五”和那个西班牙人后,他为自己“像个国王”、“我的百姓完全服从我”而满心欢喜。即使回到英国后,他又去“视察”他的“领地”,把岛上的土地分租给新去的居民。鲁滨逊身上的两重性,也充分体现了作者自身的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性。
此外,这本书还告诉我了我们一个道理:人不能完全地脱离社会而生存。鲁滨逊虽然自己在荒岛上度过了28年的时光,看起来好像是他一个认的生活,但是试想一下,如果他没有从船上获得那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如果没有“星期五”和西班牙人的出现,他这28年真的能顺利地度过吗?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由此可见,一个人即使有再多的智慧,再大的毅力,也是需要借助外力来生存的,需要与社会保持联系,需要与周围的人进行合作。所以,我们今后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天马行空,不能脱离社会,而要学会与周围的朋友密切协作,所谓“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只有学会与他人团结协作,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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